四川甘孜。孙女士和同事来出差并入住了一家酒店,第二天早上起床时,突然发现在被子和床单上有不明的棕色污渍,而且呈喷射状。确认是酒店的问题后,他们找到酒店讨要说法,但对方却表示:可能是清洁人员没注意到。
孙女士当天在酒店开好房间后,就和同事一起出去工作了,再回到酒店,时间已经比较晚了,简单洗漱后就直接睡下了。第二天早上起来开灯洗漱,就发现被子和床单上面有比较大片的棕色污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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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初她还以是自己或同事的排泄物,但去卫生间看了一下,发现睡裤没有任何问题,几经确认,她怀疑这就是他人的粪便,而酒店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否认。这让孙女士无法接受。当即把睡衣睡裤也扔掉了。
她找到酒店讨要说法,酒店坚持说在孙女士入住前,房间的布草全都更换过,只是送洗时工作人员没有注意,另外,这棕色的污渍,是之前客户在床上吃烧烤,上面的调料。
这种说法,孙女士并不认可,她认为这个污渍是很明显的,不太可能看不到,如果真的更换过,被子和床单同时出现同样的污渍,是不是有点太巧了?
对此,酒店方面并没有给出解释,最后经过一番沟通,酒店方面赔偿了孙女士2晚房费。
其实外出入住酒店,大家最在意的,无非就是安全和舒适,毕竟不是自己家,一个陌生的环境,能睡好觉是最重要的,但盖了一宿的被子发现这种情况,确实从心理上是难以接受的。
既然现在酒店承认问题,那就排除了客人人为因素。不论是没有更换床单,还是工作人员没有注意,酒店进行赔偿都是应该的。
消费者跟酒店有一个合同的关系,消费者选择这个酒店进行入住,那么实际上就是跟这个酒店签订了一个合同,那么酒店其实是有义务保障消费者,也就是住户的一个人身安全和他的财产安全,同时要确保它(房间)的一个卫生,消毒达到了一个行业的一个规范,因为规定有标准。
按照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: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所以作为顾客来讲,就有权要求酒店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当然,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,大家选择入住这家酒店,是出于一个信任。赔偿不是目的,重点是为什么出现这种问题,这才是酒店方面真的应该考虑的问题,当自己的口碑逐渐消逝,那生意必定越来越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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